Page 14 - 第 2 卷 第 3 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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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學
5Results and Suggestions on Green Building Special Chapter Audit for Building Permet Application of Taipei City
術
論

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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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建築設計規範的重點,期許開業建築師及其從業
( 一 ) 有關建築基地綠化部分:
 

人員提升對「綠建築基準」專章的認知,也提升審

核水平,多年的努力成效逐漸浮現。
依「建築技術規則」之生態綠化優待系數 α 

為 0.8,另依「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術規範」, 
邇來查核人員的能力與素質日漸提高,對專 生態綠化優待系數 α 如大於 0.8 時,應提出【生 

業技術的掌握也逐步純熟,查核品質也愈加精 態綠化計畫說明書及計算表】;但因生態綠化優 

進;同時設計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與報 待系數 α 大於 0.8 時的計算公式不甚明確,如 

告書的製作,也有長足之進步。因此,本會調整 分母及分子之面積是否可計入草坪面積,交代不 
0.8 
查核工作之方向,由原先指導與查核並重(由複 清。另外優待系數 α 如採用> 時,需另提 
查小組擔任把關重任的作法),調整為落實專業 出說明書及計算表供查核,可否彈性認定,實務 

簽證與查核(由設計簽證建築師與查核建築師共 操作如軟體輸入原生樹種或誘鳥誘蝶類樹種時, 

同確認負責),複查小組僅檢視其表格填寫是否 電腦系統已自動計算,結果會自動出現 α 之數 

完整齊全及查核法規檢討是否正確,其餘僅略為 值。
抽檢少數個案,了解是否有查核錯誤之情形。如 

此之查核工作方向經本年度之查核成果確實有具 ( 二 ) 有關建築基地保水部分:

體成效,換言之,查核合格率的確有所提升。

依「建築基地保水設計技術規範」內之各類 

如此,一方面落實專業簽證制度,簽證建築 保水設計之保水量計算及變數說明公式中,有些 
師與查核建築師名實相符,一方面也企圖讓「綠 似太繁雜,建議可再調整簡化。

建築基準」查核制度在型態上與建照協審類似, 

在流程和內涵上與建造執照抽查制度趨近,讓 例 如 Q6 = 8.X0.2.k.L.t + 0.1.L , 

「綠建築基準」查核工作能朝向常態化進行。避 其中 X0.2 之計算其難度就較高。
免以往因委外作業預算程序,導致無法於執照取 

得後立即查核,影響個案進度,甚至小規模建築 又如Q8=a.k.L.t +0.1.L,式中 

物已取得使照,尚在辦理「綠建築基準」查核之 透水磚或透水混凝土 a = 18,紅磚 a = 15, 

窘狀。
若為滲透係數為Kg(m/s)之新滲透材質時 

a=40Kg0.1,其中 40Kg0.1 之計算未見簡化。
況且 98 年後之建照案件,綠建築基准部份 

均已納入施工管制事項,若無法於建照取得後, (三) 有關建築物節約能源部分:指以建築物外殼 

順利辦理綠建築查核,勢必影響工程進度,徒惹 設計達成節約能源目的之方法,其適用範 

民怨。由於 98 年核發之建照相繼於後續年度申 圍為學校類、大型空間類、住宿類建築物, 

辦使用執照,因此由施工科納管之綠建築施工, 及同一幢或連棟建築物之新建或增建部分 健
必須於使用執照申請時提出「綠建築基準」查核 之地面層以上樓層(不含屋頂突出物)。
康
與
完成文件及加註事項。未完成「綠建築基準」查 建
築
核案件,必須「自費」回歸本會走完流程。但此 因建築技術規則「綠建築基準」308-2 條是 雜
誌
類自費案件不僅令少數設計建築師或承造人對 102.1.1. 新公布,就本年度整體案件觀之,設計  
「自費」頗有微詞,也呈現出「綠建築基準」查 簽證建築師使用本條檢討者少,研判瞭解者不 
第
核作業流程之「案件漏失」問題,但整體而言因 多,有必要加強推廣宣導,建議政府編列預算, 二
卷
公會之行政管理與專業把關,一般均尚能接受並 由公會協辦推廣宣導之。
第
三
完成任務。
期
( ).
四 有關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 中
二、建議事項
部分:
華
民
國
一
總結本年度工作的感想,針對目前法令的發 除依「建築技術規則」與「建築物雨水貯留 ○
四
展變動方向,以及法令須與時俱進做適當調整的 利用設計技術規範」、「建築物生活雜排水回收 年
部份,做出以下建議:
再利用設計技術規範」審核外,另有依「臺北市 
十
市有新建建築物設置雨水回收再利用實施要點」
月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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